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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岳麓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,岳麓公安分局7日发布警情通报称,9月6日下午,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(男,40岁)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。接警后,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。
目前,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,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图自岳麓公安微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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